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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节目是献给先知穆罕默德,祝他平安(素食者)的诞辰。今天,我们很高兴分享毛拉纳穆罕默德‧阿里所著的《圣训手册》第卅一章的节选。在这一章中,《圣训》揭示了伊斯兰早期的领导核心是以信仰为基础,引导统治者走向公正、慈悲与道德操守。第卅一章,国政「他们的事务是由协商而决定的。」「你应当恕饶他们,并为他们寻求庇护,并与他们商议公事。」「真主的确命令你们把一切受信托的事物交给应受的人,真主又命令你们替众人判决的时候要秉公判决。」「大卫啊!我确已任命你为大地的代治者,你当替人民秉公判决,不要顺从私欲。」[…]依据《古兰经》,穆斯林国家是民主政体,协商是政府的基石;即使是神圣先知也被指示,要在处理国家事务时,与其追随者协商。人民有责任选出适任此职务的人为统治者—即将托付交给值得的人—而被选为统治者必须公正行事。良好统治者的条件应当是渊博的学识和健壮的体魄,而非财富。最高权威属于真主与祂的使者,因此任何律法都不得抵触《古兰经》与圣行。《圣训》指出,政权的存在是为了造福民众,国王或国家元首有责任为他所治理的人民谋得福利,如同父母为子女的幸福负责,或如仆人对于所受托财产的责任一般。[…]人民对国家的责任是尊重法律并服从命令,只要这些命令不涉及违抗真主与祂的使者。阿纳斯传述先知(愿和平与真主的祝福降临于他)说:「你们要听从并服从,即使是头颅如葡萄干般的黑人被指定在你们之上。」伊本•奥马尔传述先知(愿和平与真主的祝福降临于他)说:「听从并服从(执政者)是义务,只要他所命令之事并非违逆真主,若他命令违背真主,则不可听从与服从。」[…]